點擊查看政策解讀:一圖讀懂《永寧縣人民政府關于遷移銀巴公路及烏銀高速公路兩側墳墓的通告》
為進一步深化殯葬改革,全面治理散葬亂埋現象,推進生態文明建設,依據《寧夏回族自治區殯葬管理辦法》第十二條“鐵路、公路主干線兩側五百米以內地域禁止建造墳墓”規定,需對銀巴公路兩側及烏銀高速公路兩側墳墓進行遷移?,F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:
一、遷墳范圍
銀巴公路兩側及烏銀高速公路兩側:東至201省道,南至烏銀高速公路向南500米,西至寧蒙界線,北至銀巴公路向北500米范圍內的墳墓。
二、遷墳方式
墳墓遷移工作,采取群眾自主遷移和不留墳頭墓碑處理相結合的方式。
(一)群眾自主遷移:由永寧縣民政局設立遷墳辦公室(位于賀蘭山銀巴公路收費站北側),負責登記補償工作,登記時間為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。請各墓主近親屬積極配合,攜帶本人身份證、身份證復印件及戶口本及時到遷墳辦公室辦理登記、遷墳等事宜。自主遷移到正規公墓的憑遷移證和公墓證領取遷墳補助。
(二)不留墳頭墓碑:針對不愿遷移墳墓的,群眾可與永寧縣民政局簽訂不留墳頭墓碑處理協議,由永寧縣民政局安排施工人員將墳頭進行平整,只留自地面起30厘米高度的底座并進行壓實,原墓碑平放至底座上或由群眾自行制作(60cm*60cm)小型臥碑放置在底座上,原墓碑可埋在墳墓周邊。
三、遷墳補償標準
群眾自主遷移到正規公墓的按照“雙穴1600元/座”“單穴1000元/座”標準給予補助,群眾不愿遷移及按無主墳處理的不予補助。
四、遷墳期限
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到2022年7月31日止。
五、相關要求
上述范圍內所有墳墓須在規定時間內遷移,如不按規定時間遷移,一律按無主墳處理,進行集中整治。集中整治時間為2022年7月31日至2022年9月30日。
六、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。
特此通告。
聯系人:馬玉寶聯系電話:0951-8011826
永寧縣人民政府???????????
2022年5月19日???????????
(此件公開發布)